
消防噴淋頭之間的標準距離:要按不同噴頭和環境的不同來調整消防噴淋頭之間的距離,具體需參照《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來設置消防噴淋頭。上海辦公室裝修公司介紹具體如下:
GB50084-200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中的相應規定:
7.1.1噴頭應布置在頂板或吊頂下易于接觸到火災熱氣流并有利于均勻布水的位置。當噴頭附近有障礙物時,應符合本規范7.2節的規定或增設補償噴水強度的噴頭。
7.1.2直立型、下垂型噴頭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噴頭的間距及相鄰配水支管的間距,應根據系統的噴水強度、噴頭的流量系數和工作壓力確定,并不應大于表7.1.2的規定,且不宜小于2.4m。
圖書館、檔案館、商場、倉庫中的通道上方宜設有噴頭。噴頭與被保護對象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0.3m;噴頭濺水盤與保護對象的最小垂直距離不應小于表7.1.5的規定。
此外,除吊頂型噴頭及吊頂下安裝的噴頭外,直立型、下垂型標準噴頭,其濺水盤與頂板的距離,不應小于75mm,且不應大于150mm。